瑟瑟发抖!镇江某小区一楼装修敲掉了承重墙,楼上业主慌了
承重墙是承受整栋建筑物重量的主墙,为了安全起见,是不允许被拆除的。可是有些市民想改变户型扩大空间面积,或者为了居室采光性更好等等,就会打承重墙的主意,甚至有的已经付之行动。前不久家住万科蓝山的万先生向我们反映,他这栋楼一楼的业主敲掉了一面承重墙。
万先生: 在2017年12月份的时候,我们发现一楼的装修把楼下的承重墙敲掉了,但是我们也向相关部门去举报,他们也自行的进行了修改,我们也跟物业反映这个事情,物业说他们已经自行修改了,我们也没有办法。后来我们二楼、三楼、四楼、五楼的业主都去找物业,第一个你要出具相应检测报告,不是说你自行修复你就能回复到以前的抗压、抗力的状态,我们和物业交涉了这个事情,在没有检测报告的情况下,你不能再继续装修。这个事情已经过了三年了,物业或者楼下的业主一直没有一个说法,我说的说法就是一个完整的检测报告。他自己对自己不负责任,你要考虑到楼上的业主。
万先生认为重新修复首先要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然后按图施工,最后检测部门要检测是否具备抗震能力,否则自己和其他业主怎么知道居住是否安全呢?万先生说,一楼的业主房子已经装修好了,势必给检测带来一定的难度,而物业不知是什么缘故,不能将情况向其他业主有个交代。
节目直播中连线了万科蓝山的物业管家樊先生,可是樊先生拒绝了采访。
直播现场
我们这边有专门的媒体接待人,我作为客服人员,接待不了媒体,有什么问题我可以帮您转接一下,留个号码给您,帮你问一下专门接待这个的。(这个情况你有没有去处理过啊?了解吗?)这个情况当时不是在我手上,我来的比较迟。(您是什么时候到这工作的啊?)我是15年。(他这个业主发生敲承重墙的事情是2017年)15年我来的时候是做的门岗,后来是转岗。(简单来说,这事不在您的职权范围内,你也不清楚,是这个意思吗?)我清楚,但是我们有专门的媒体接待人。
直播结束后,记者又一次联系了樊先生,樊先生说他已经将情况上报,三个工作日后会有人与记者联系,到记者截稿,并没有接到万科蓝山物业任何一位工作人员的电话。
11月30日,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市住建局房屋安全和抗震技术中心,办公室薛主任表示他们将派工作人员去现场查看。
薛主任: 严格来讲承重墙是不允许拆除的,但是采取一些技术措施,比如加固或者其他的可以消除这块的安全隐患也可以。大家都知道不能把自己的房子承重墙拆了,但是有的人他可能不懂,他不知道它是承重墙,还是把它拆掉了,像这种情况下也有办法,就是采取切实的措施进行加固,这个呢总有办法的。
12月2日,住建局抗震办公室的朱科长给记者打来了回复电话,他介绍这个事情发生在2017年,在接到举报后,他们随即派了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并且也约谈了一楼的业主,要求他按照技术要求和规范恢复原状,并对当时恢复的墙体进行了拍照和摄像,朱科长说楼上业主们担心的安全性是可以保证的。

12月3日记者联系了市城建监察支队的严支队长,他介绍行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已经消除了,万先生可以前去监察支队调看当时执法的视频。
城市监察支队严支队长:他可以来调阅这个情况,我们去都是拍的视频,都是执法记录仪记的。(物业肯定知道你们处理过相关的情况了对吧?)我们后来跟物业了解了,因为他人员的变化比较大,现在的年轻小伙子对当时发生的情况只是耳闻只是知道有这么回事,但是具体是什么程度,拆了多少,他们没有办法去表达去描述。我们的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就是当时恢复的模板、钢筋的摆放,包括模板,在现场都是有这些东西的,都是符合规范,包括我们抗震办的同志都到现场去过了。

严队长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室内装修装修过程中如果对于结构不太清楚,把主体结构或者承重墙做了一些变更,就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
第15条的内容原则上是要求你在做结构变更之前要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同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去做一个变更。敲掉了以后对房屋主体结构有影响,就要求按照《房屋质量工程管理条例》第69条的规定要求他先责令改成,如果拒不改正,才会进入到行政处罚阶段,处五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如果他还是拒不改正的话,我们还会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严队长呼吁,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墙不能随意改变,如果对房屋结构不太清楚,可以找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了解一下,以免造成损失。
来源:FM104镇江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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